法律分析:
(1)婚前房贷款没结清且房证未办不能加名的原因在于房屋已抵押给银行,加名导致的产权变更会对银行抵押权产生影响,银行基于保障自身权益,通常不会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变更产权人。
(2)若要实现加名,有两种可行途径。一是先获取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二是提前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
(3)在房证办理完成且抵押解除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就能够申请办理加名手续,使另一方成为房屋共有人。
提醒:
加名手续的流程和要求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在办理前务必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同银行对于加名的态度和规定也不同,建议提前与贷款银行充分沟通。
(一)若想在婚前房贷款没结清且房证未办的情况下加名,可先与贷款银行沟通,争取获得其书面同意。
(二)也可以选择提前结清贷款,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三)等房证办理完成且抵押解除后,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双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加名,使另一方成为房屋共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婚前房贷未结清且没办房证,通常不能加名。因为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加名属产权变更,会影响银行抵押权,银行一般不同意。
2.若要加名,得先获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登记。
3.房证办好且抵押解除后,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加名,让另一方成为房屋共有人。
结论:
婚前房贷款没结清且房证未办通常不能加名,需征得银行书面同意或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抵押,房证办好且抵押解除后才可办理加名。
法律解析:
该房屋因贷款抵押给银行,加名属于产权变更,会影响银行抵押权实现,所以银行一般不同意贷款未结清时变更产权人。只有先征得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或者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等房证办好且抵押解除,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就能把另一方添加为房屋共有人。如果大家在房产加名等相关法律事务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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