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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杨* 北京-门头沟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5.10.30 14:25:51 489人阅读

监视居住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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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期限届满解除。监视居住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一旦达到这个期限,就必须及时解除,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不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在监视居住期间,若经过侦查或审查,发现被监视居住人存在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就应当解除该措施。
(3)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当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如符合逮捕条件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时,可将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从而解除监视居住。并且司法机关解除监视居住,要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提醒:被监视居住人要清楚自身权利,若期限届满未解除可依法维权。案件情况复杂多变,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0-30 18: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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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处于监视居住期间,要留意期限,当达到最长的六个月期限时,可要求司法机关及时解除。
(二)若经侦查或审查,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向司法机关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的申请。
(三)若案件情况变化,符合逮捕条件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司法机关认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变更为逮捕,要配合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5-10-30 16:5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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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解除条件如下:
其一,期限到了就得解除,监视居住最长半年,满了就得及时办理解除手续。

其二,发现不用担刑责也得解除,要是侦查或审查发现被监视者没犯罪事实等情况,就应解除。

其三,案件情况有变可换措施,符合逮捕条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监视居住不足以防危险,可换成逮捕。司法机关解除时,要及时通知被监视者和相关单位。

2025-10-30 16: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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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有期限届满、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情况变化可变更强制措施这几种,解除时司法机关应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明确的解除条件。首先,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一旦期满就需及时解除。其次,若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被监视居住人不存在犯罪事实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应当解除。最后,当案件情况变化,如符合逮捕条件且采取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时,可变更为逮捕从而解除监视居住。司法机关在解除监视居住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是法定要求。如果大家在监视居住相关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30 16:3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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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明确的解除条件。当期限届满、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案件情况变化可变更措施时,应及时解除。

1.期限届满解除。监视居住最长为六个月,到期必须及时解除,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在监视居住期间,若经侦查或审查,发现被监视居住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解除。
3.案件情况变化变更措施。若符合逮捕条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时,可变更为逮捕。

司法机关解除监视居住,需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5-10-30 14:36:2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监视居住如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处理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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