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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房子还在按揭,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中确定房屋归属,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继续还剩余贷款,同时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需综合房屋首付、婚后还贷及增值等因素。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例如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法院通常会把不动产判给登记一方,未还完的贷款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
提醒:
离婚处理按揭房屋情况复杂,因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30 17: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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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明确房屋归属,由获得房屋的一方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要综合房屋首付、婚后还贷以及房屋增值等情况确定。
(二)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处理。比如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法院通常会把不动产判给登记一方,未还的贷款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需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0-30 17: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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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房子还在按揭,夫妻可先协商处理。确定房屋归属后,得房一方继续还剩余贷款,并按房屋首付、婚后还贷和增值等情况补偿另一方。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一方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子登记在其名下,法院通常判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025-10-30 16:2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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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房子还在按揭,可先由夫妻协商处理,确定房屋归属、剩余贷款偿还及补偿事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一般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分割有按揭的房屋时,尊重当事人意愿,可先由夫妻自行协商。协商时需考虑房屋首付、婚后还贷及增值等情况来确定补偿数额。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判决。对于一方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因其具有一定的个人财产属性,法院通常会判决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也为登记方个人债务,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如果遇到离婚房产分割等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0-30 15:2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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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按揭房处理,夫妻先协商解决是较为理想的方式。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后,获得房屋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按房屋首付、婚后还贷及增值等因素给予另一方补偿。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对于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情况,法院通常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3.为更好处理此类问题,夫妻双方在协商时应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及市场价值,确保补偿公平合理。在涉及法院判决时,双方要积极提供购房、还贷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准确认定事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0 15:24: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