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有使用权,不存在是否为共同财产的问题。
2.婚后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影响其共同财产属性。
3.一方婚前获宅基地并建房,该房属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对其翻建、扩建,增值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有使用权,无共同财产之说;婚后所建宅基地上房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获地建房为个人财产,婚后翻建扩建增值部分可能是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夫妻双方仅享有使用权,所以不存在宅基地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在婚前就获得宅基地并建成房屋,此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是婚后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扩建,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宅基地及房屋财产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存在是否为共同财产的问题。而宅基地上房屋,婚后所建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建造的房屋,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一方婚前获宅基地并建房,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增值部分可能属夫妻共同财产。
3.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双方在涉及宅基地房屋权益时,应明确房屋建造时间和资金来源。若对房屋归属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存在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2)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依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建造的房屋,其共同财产性质不变。
(3)若一方婚前获得宅基地并建成房屋,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处理宅基地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性质。要清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婚后建造的宅基地上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保留建房出资证据。在婚后建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三)婚前建房情况处理。如果一方婚前获得宅基地并建房,做好相关产权证明;婚后翻建、扩建的,对增值部分出资情况做好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婚后用共同财产建造的房屋符合此条规定的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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