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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可以分割,属于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部分,同样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尚未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有人身专属性且未实际到手,通常不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由获得保险一方补偿另一方。
2025-10-28 14:1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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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养老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后以共同财产缴付的保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尚未开始领取的通常不分割,可协商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因其来源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或在婚姻期间已确定权益,所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而尚未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其与人身紧密相关,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未实际取得,所以一般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过,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由获得养老保险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在离婚涉及养老保险分割问题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8 14:1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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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养老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2.对于尚未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未实际取得,通常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解决措施和建议:在涉及婚后以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和已实际或应取得养老保险金分割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分配。对于未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双方可协商,由获得养老保险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以保障双方权益。
2025-10-28 12:4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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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通常为共同财产,用其缴纳保费自然也属共同财产范畴。
(2)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里强调了时间限定,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障了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
(3)对于尚未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未实际取得,通常不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过双方可协商,由获得养老保险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这体现了公平原则。
提醒:离婚分割养老保险时,需准确区分缴纳保费情况和领取状态。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8 11: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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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可主张分割这部分费用。
(二)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对于尚未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有人身专属性且未实际取得,通常不分割,双方可协商由获得养老保险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同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部分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0-28 11:1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