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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但有雇佣事实怎么办

敬** 山东-淄博 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26 23:50:54 312人阅读

没签合同但有雇佣事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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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合同但有雇佣事实,形成事实雇佣关系。若属劳动关系,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付双倍月工资,单位还需为劳动者缴社保。

2.因未签合同起纠纷,劳动者可收集工资记录、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3.若是劳务关系,无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和实际履行也受法律保护。一方违约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协商或诉讼索赔。

2025-10-27 06:2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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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签合同但存在雇佣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可要求双倍工资及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纠纷可收集证据维权;劳务关系中口头约定和实际履行受保护,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在劳动关系里,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且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当因未签合同产生纠纷时,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务关系方面,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口头约定和实际履行行为同样受法律保护。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7 04:2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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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合同但存在雇佣事实,会形成事实雇佣关系。若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且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若属劳务关系,口头约定及实际履行行为受法律保护,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受损方可要求赔偿。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若遇未签合同纠纷,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关系里,若一方违约,受损方先尝试与违约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27 02:3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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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没签合同却存在雇佣事实时,若构成劳动关系,在特定时间内劳动者有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且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这是法律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而设定的规则。
(2)若因未签合同产生纠纷,劳动者可通过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据,借助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具体途径。
(3)若属于劳务关系,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和实际履行行为同样受法律保护。受损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违约方赔偿,保障了劳务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醒:
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证据收集至关重要。面对不同案情,解决方式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2025-10-27 01:5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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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产生纠纷时,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为劳务关系:双方口头约定及实际履行行为受法律保护。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受损方可通过协商、诉讼要求违约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5-10-27 01:40:4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完成主要工作,这样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往往是经常以此为业的个体户或企业、事业单位。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本案中的C符合这一特征,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故而可成立雇佣关系,比如A将大棚建造工程交由经济实体D以自己的设备,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这种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是以自己的劳力向雇主提供服务的,受雇人通常为自然人,往往不提供设备,可带简易工具、技术和劳力,本案中的C不具备这些特征。此外,牛场的大棚因不属于建筑法的规范范畴,因而无须受托主体资质要求、技术和劳力。而承揽关系则是以劳务合同为基础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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