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且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前,可拒绝担责的权利。
2.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到期债务人未履行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债,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责任,不以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且未获清偿为前提,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担责。
结论:
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特有的权利,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不同,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以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且未获清偿为前提。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大家在担保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2.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债权人,在有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以保障债权实现。对于保证人,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时要充分评估风险,谨慎决定。同时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具体方式和比例,降低自身损失。
法律分析:
(1)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保证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与一般保证不同。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两种选择,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3)这意味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具备先诉抗辩权,债权人无需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且未获清偿,就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提醒:对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人而言,要充分认识到自身责任风险,谨慎决定是否提供此种担保。不同担保情形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担保类型:在进行担保时,务必清晰知晓自己是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若不想承担无先诉抗辩权的风险,应选择一般保证,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谨慎签订担保合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前,要充分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避免盲目担保。
(三)及时关注债务人还款情况: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密切留意债务人是否按时履行债务,若发现债务人可能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采取措施,如与债务人沟通督促还款或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专业解答连带保证责任中的担保人虽丧失先行诉抗辩权,但享有的抗辩权利丰富。这些权益可分为三类:一是基于主合同的法定抗辩;二是保证合同赋予的专属权益;三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抗辩权,与主债务人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对债权人行使抗辩的资格。
专业解答"连带责任担保"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对债务负责,若债务人逾期未偿,债权人有权任选债务人或保证人立即清偿,且保证人无权抗辩。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责,保证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是否具有抗辩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抗辩权的行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有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律师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律师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 (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律师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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