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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现欠条是被强迫所写,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欠条,避免因超期导致撤销权消灭。
(二)要注意收集证据来证明存在强迫情形,比如当时的录音录像、在场证人的证言等,以此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025-10-26 11: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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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强迫写下的欠条一般无效。法律规定,受胁迫实施的民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受胁迫方若能证明欠条是被迫所写,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逾期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3.主张受胁迫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可提供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明强迫情形。
2025-10-26 09:4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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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强迫写的欠条通常不具法律效力,受胁迫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撤销。对于强迫写下的欠条,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若超期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并且,受胁迫方要证明存在强迫情形,承担举证责任,可提供当时的录音录像、在场证人证言等证据。若遇到此类情况,因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较专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09:2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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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写的欠条不具法律效力。根据法律,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1.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欠条,超期未行使撤销权消灭。所以受胁迫方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间流逝失去撤销机会。
2.主张受胁迫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可通过录音录像、在场证人证言等证明强迫情形。这就要求受胁迫方在被强迫时尽量留存证据,比如开启手机录音功能记录现场情况,及时寻找证人等。
2025-10-26 07:3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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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强迫写的欠条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相关机构申请撤销欠条。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就会消灭。
(3)受胁迫方主张受胁迫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提供当时的录音录像、在场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存在强迫写欠条的情形。
提醒:
遇到被强迫写欠条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06:34: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