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要满足法定条件并经产权单位审核通过。申请人需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是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的共同居住人或直系亲属;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申请人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别处无住房的也可申请。
1.申请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要协商一致,一同到公房产权单位办理变更手续。若有争议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2.公房产权单位会审查申请人有无欠租等违约行为,有问题需先解决。
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家庭成员间充分沟通,避免产生争议;若遇违约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顺利变更。
法律分析:
(1)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有严格条件限制,申请人需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要么是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的共同居住人,要么是直系亲属。
(2)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在别处无住房的,也能申请。
(3)申请变更需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协商一致,一同到公房产权单位办理。若有争议,可走法律途径。
(4)公房产权单位会审查申请人有无欠租等违约行为,有问题需先解决。
提醒:
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时,要确保自身符合所有条件,及时解决违约问题。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人要确认自身符合条件,包括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是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的共同居住人或有直系亲属关系;若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需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在别处无住房。
(二)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需协商一致,共同前往公房产权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三)若家庭成员间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申请人要自查是否存在欠租等违约行为,若有需先解决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此条虽未直接针对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但体现了住房租赁管理需遵循一定条件和审核程序的原则。
1.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申请人需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是同户籍共同居住人或直系亲属。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其同住两年以上且别处无房也可申请。
2.申请变更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协商一致,一起到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有争议可走法律途径。
3.产权单位会审查申请人有无欠租等违约行为,有问题需先解决。满足条件经审核通过才能完成变更。
结论:
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要符合一定条件,需经所有符合条件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并到公房产权单位办理,存在争议可走法律途径,且要经产权单位审核。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的申请人需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或是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的共同居住人,或有直系亲属关系;若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别处无住房的也有申请资格。申请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必须协商一致并共同前往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手续。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且,公房产权单位会审查申请人是否有欠租等违约行为,有违约情况需先解决。只有满足法定条件并通过产权单位审核,才能完成承租人的变更。如果大家在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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