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无财产书面约定时,婚姻存续期内投资收益一般属夫妻共有,可在处理财产时共同分割。
(二)若有书面约定投资收益归属一方,且约定合法有效,应按约定执行,双方需遵循约定处理投资收益。
(三)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增值的收益为个人财产;若通过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劳动获得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配时按此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婚姻存续期内,投资收益通常归夫妻共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2.若夫妻对婚内财产归属有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比如投资收益归一方,就按约定处理。
3.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增值,属自然增值,算个人财产;而通过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获收益,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论:
婚姻存续期内投资收益原则上归夫妻共有,但有合法有效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一方个人财产投资的自然增值收益为个人财产,通过夫妻共同经营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内投资收益归夫妻共有。然而,若夫妻双方有关于婚内财产归属的合法有效书面约定,就会按照约定来确定投资收益的归属。对于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的情况,若收益是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产生的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要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付出劳动获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财产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姻存续期内投资收益通常归夫妻共有,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有关于婚内财产归属的合法有效书面约定,投资收益归属依约定处理。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产生的自然增值收益为个人财产;而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经夫妻共同经营、管理付出劳动获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3.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若对财产归属有特殊想法,可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同时,在以个人财产投资时,明确区分收益性质,若涉及共同经营管理,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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