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都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通常能同时主张这两种责任。
(2)以买卖合同为例,若卖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要求继续交付货物,同时因延迟交付产生额外损失,如仓储费,买方在要求继续履行交付义务时,可主张赔偿该损失。
(3)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需要合理且有证据支持,赔偿损失数额要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提醒:
主张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时要确保证据充分,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收集对方违约以及自身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仓储费发票等。
(二)向违约方明确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在主张赔偿损失时,确保赔偿数额合理,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依据,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通常,可同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二者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方没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另一方可要求其继续履行。
2.若继续履行后还有其他损失,受损方还能索赔。如买卖合同里,卖方未按时交货,买方要求继续交付,同时因延迟交付产生额外仓储费,买方在要求继续交付时可索赔仓储费。
3.主张要合理且有证据,赔偿数额要与违约损失相当,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
结论:
一般情况下可同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但主张需合理且有证据支持,赔偿数额有相应限制。
法律解析:
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都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若继续履行后仍存在其他损失,受损方还能要求赔偿损失。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要求继续交付,同时因延迟交付产生额外仓储费等损失,买方在要求继续履行时可主张赔偿这些损失。不过,当事人主张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时,要合理且有证据支撑,赔偿损失数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遇到合同违约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般情形下,当事人可同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二者均属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对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若继续履行后仍有其他损失,受损方还能要求赔偿。
如在买卖合同里,卖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要求继续交付,同时因延迟交付产生仓储费等额外损失,买方在要求继续履行时可主张赔偿。但主张应合理且有证据支撑,赔偿损失数额要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为合理维权,建议如下:
1.及时收集和保存与违约行为及损失相关的证据。
2.计算赔偿数额时,确保在合理范围内且有依据。
3.与对方协商时,明确表达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诉求。
专业解答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可以同时进行主张的,也就是说在违反了合同之后,另一方可以对违约方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和经常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了违约金赔偿),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
专业解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多种途径来进行维护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的话,存在着损失赔偿,那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实际上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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