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立案两个月无进展可多途径解决。可直接去派出所询问,还能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2.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前往派出所:凭有效证件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要求承办民警说明情况。这是最直接了解案件动态的方式。
-反映到上级公安机关:若派出所未说明合理理由且久拖不决,可提交书面材料,阐述案件情况及诉求,要求督促处理。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有监督权,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必要时进行监督。
3.此外,在此过程中要保持理性,按合法途径反映问题,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新线索以推动案件办理。
法律分析:
(1)当派出所立案后两个月没有进展时,公民有权利凭有效证件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并且要求承办民警说明具体情况,这是公民对自身案件的知情权体现。
(2)若派出所没有给出合理理由且案件久拖不决,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通过提交书面材料,详细阐述案件情况以及自身诉求,上级机关能够督促其下级部门及时处理案件。
(3)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具有法定监督权,能够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必要时会介入监督,保障案件的正常推进。
提醒:
反映问题要合法理性,配合调查并提供新线索。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到派出所询问:凭借有效证件前往派出所,向承办民警询问案件进展,要求其说明具体情况。
(二)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如果派出所没有给出合理理由且案件久拖不决,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详细阐述案件情况和自己的诉求,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处理。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有监督权,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必要时进行监督。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要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新的线索以推动案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1.立案两月无进展,可持有效证件去派出所询问,让承办民警说明情况。
2.若派出所无合理解释且久拖不办,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提交书面材料讲清案件情况与诉求,促其督促处理。
3.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监督立案侦查权,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并监督。
4.反映问题要理性合法,同时配合调查,提供新线索推动案件办理。
结论:
派出所立案后两个月没进展,可到派出所询问进展、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理性合法反映问题并配合调查。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利知晓自己报案案件的办理情况。当派出所立案后长时间无进展,到派出所询问进展是公民获取信息的正当途径。若派出所不能给出合理理由且久拖不决,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力和责任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公民向其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能促使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依法享有监督权,公民向其申诉,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必要时进行监督。在此过程中,公民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新线索,这既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也利于司法机关顺利开展工作。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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