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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同财产离婚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罗** 四川-凉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21 11:23:57 318人阅读

共同财产离婚能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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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夫妻无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在婚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这与有无共同财产无关。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协议具体办法,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日常照料记录、支出凭证等,以便在离婚时主张补偿。
2.生活困难的一方,可积极与对方协商帮助办法,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
3.无过错方在遭遇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要及时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2025-10-21 14: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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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经济补偿方面,夫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义务的一方,即使双方无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有给予补偿的责任,这是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合理权益保障。
(2)离婚经济帮助方面,当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先由双方协商办法,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方的关怀。
(3)离婚损害赔偿方面,若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即便没有共同财产,符合条件也能获得相应赔偿。

提醒:离婚涉及多种情况,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自身情况。

2025-10-21 12:5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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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夫妻一方在婚姻中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时,在离婚时可直接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若对方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若一方生活困难,先与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协商帮助办法,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若一方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0-21 12:2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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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离婚时无共同财产,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需给予。
2.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适当帮助,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因一方重婚、同居、家暴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符合法定情形,无共同财产也能获经济补偿或赔偿。

2025-10-21 12:1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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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无共同财产离婚时,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拿到经济补偿、帮助或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和有无共同财产没有关联。同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并且当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即使没有共同财产,只要满足这些法定情形,当事人就能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遇到类似离婚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帮助。

2025-10-21 11:47:26 回复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降职降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补足工资之间的差额,即解除前12个月的工资与降职降薪前的12个月工资是一样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补足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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