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合同无效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为合同无效是自始、当然无效,这是对合同效力的事实确认,不是债权请求权。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三)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
(四)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的,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为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而合同无效是自始就无效,确认合同无效是对效力的事实确认,并非债权请求权。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像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这类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若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若在履行中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从知道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结论:
合同无效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而合同无效具有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的特性,确认合同无效是对合同效力的事实确认,并非债权请求权,所以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然而,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属于债权请求权,就适用诉讼时效。其起算点有两种情况,一是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二是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如果您在合同效力及相关诉讼时效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合同无效本身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为诉讼时效针对请求权,而合同无效是自始、当然无效,确认合同无效是对效力事实的确认,并非债权请求权。
2.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3.关于起算点,若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诉讼时效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若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建议:当事人应及时关注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尽快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若涉及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等请求,要留意诉讼时效起算点,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法律分析:
(1)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为诉讼时效主要针对请求权,而合同无效是自始、当然无效,确认合同无效是对效力的事实确认,并非债权请求权。
(2)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债权请求权的情况,适用诉讼时效。
(3)对于诉讼时效起算点,若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若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提醒:
在处理合同无效相关事务时,需准确把握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情形下起算点不同,涉及债权请求权时务必留意时效问题,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是从咱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和谁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那天开始往后算的。所以,如果你发现别人欠了你钱,也就是那个“义务人”,你就得从那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如果这个欠条是你后来才看到的,或者你明明看见了却以为没啥大不了的,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从你看出发票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专业解答欠条儿的那个维护权益的期限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还有就是知道谁应该对这个事儿负责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你过了二十年才想起来要去告状的话,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除非你能给出一些特别的理由,让法院觉得应该给你延长时间。
专业解答你要明白,诉讼时效期就只有短短的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清楚谁应该为你负责的那天开始算起的。所以嘛,欠条诉讼时效也就是那个意思,从你发现对方没按照欠条上说的时间还钱那时候开始算起的。但要是你直到那个欠债的日子过去了一阵子后才知道他没兑现承诺的话,那诉讼时效就要从下个工作日开始算了哟。不过,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那法院可就不管咯,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不然法院是不会帮你的。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明悉或者应当明悉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为谁之日起计。因此,针对欠条这一特定事项,诉讼时效的起点在于权利人明晰或应当明晰其债权遭受侵害并了解到债务人为谁的那一天。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关于欠款凭证之法律诉讼时效期以三年为准,自债权人获悉或者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及负债方之日始计。若债权人不知晓或不应知悉其权益受损害,诉讼时效期间则于权益实际受损之日起超出二十年以上者,由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债权人之申请决议予以延长。据此可知,欠款凭证之法律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获悉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之时起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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