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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合同无约定期限时,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对方。这是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2.业主方终止合同,需业主共同决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决议,再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合理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3.物业服务人终止合同,也要提前合理期限书面告知业主,通知到达后合同进入解除程序。解除后,物业服务人要按约定和规定履行交接义务,如移交物业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等。
建议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日常管理中保持良好沟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在解除合同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纠纷。
2025-10-20 12: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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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物业合同若无约定期限,合同双方均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2)业主方解除合同需遵循特定程序,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决议,之后在合理期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合理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3)物业服务人解除合同也需提前合理期限书面告知业主,通知到达后合同进入解除程序。解除后,应按约定和规定履行交接义务,如移交物业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等。
提醒:
业主和物业服务人解除合同都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同小区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问题。
2025-10-20 11: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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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方终止合同
业主需共同决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终止决议。之后在合理期限(一般3至6个月)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二)物业服务人终止合同
提前合理期限书面告知业主,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进入解除程序。解除后按约定和规定履行交接义务,如移交物业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2025-10-20 11:1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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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合同无约定期限时,双方可随时解约,但要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2.业主终止合同需共同决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再提前3-6个月书面通知物业。
3.物业终止合同也需提前书面告知业主,通知到达进入解除程序,解除后按规定交接资料和用房。
2025-10-20 10:2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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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物业合同无约定期限时,业主和物业服务人都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对方。业主解除需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人解除后要履行交接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当物业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时,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业主方,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终止决议,再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合理期限一般在3至6个月。而物业服务人解除合同时,提前合理期限书面告知业主,通知到达后合同进入解除程序,解除后要按约定和规定移交物业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等。这保障了双方在合同无约定期限时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解除流程。如果您在物业合同解除方面遇到问题,或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10:03: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