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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死亡赔偿金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刘* 重庆-江北区 医疗事故赔偿咨询 2025.10.19 18:36:34 310人阅读

医疗死亡赔偿金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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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一般计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七十五以上,计五年。
2.其他费用:丧葬费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失能程度,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
3.注意事项:及时封存复印病历;选合适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三年,从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025-10-19 21: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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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死亡赔偿包括按一定标准计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时需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选合适鉴定机构鉴定,注意三年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医疗死亡赔偿金计算与年龄相关,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处理医疗死亡赔偿案件时,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能为后续维权保留关键证据;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可明确责任归属;而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超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如果遇到医疗死亡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9 20: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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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死亡赔偿有明确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此外,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为保障权益,一是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它是关键证据;二是选合适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三是留意诉讼时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025-10-19 19:4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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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死亡赔偿金计算有明确标准,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人群,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按五年计算。
(2)除死亡赔偿金外,还可能涉及丧葬费,其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处理此类纠纷,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作为重要证据,选择合适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同时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提醒:医疗纠纷案情复杂,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9 19:1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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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若死者不满六十周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二)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得出总额。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四)发生医疗死亡事件后,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当作重要证据。
(五)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
(六)注意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19 19:12:0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医疗死亡赔偿金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中造成死亡是最严重的情况,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有:1、丧葬费,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3、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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