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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进行实物出资的股东范围广泛,涵盖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以及增资时的新老股东。
(2)用于出资的实物需具备可评估作价和可依法转让两个条件,设定担保等不能依法转让的实物被禁止用于出资。
(3)股东要对出资实物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要经过评估作价,准确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低估价值。
(4)必须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向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还可对其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
提醒:
股东以实物出资时要确保实物符合条件并依法操作,避免因出资问题引发违约和权益受限风险,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8 20:3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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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选择实物出资时,先确保实物可评估作价和能依法转让,避开法律禁止出资的设定担保财产等不能依法转让的实物。
(二)要对用于出资的实物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找专业机构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做到不高估也不低估。
(三)完成评估后,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若未依法出资,需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担责,公司也会依章程或决议限制其部分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10-18 19:5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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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实物出资的股东涵盖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以及增资时参与的新老股东。实物出资需满足可评估作价、能依法转让的条件,设定担保等无法依法转让的实物不能用于出资。
2.以实物出资的股东要对实物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或低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向足额出资股东担责,公司可依章程或决议限制其股东权利。
2025-10-18 18:5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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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股东可用满足可评估作价、可依法转让条件的实物出资,以实物出资需满足一定要求,未依法出资要担责。
法律解析:可以用实物出资的股东涵盖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和公司增资时参与增资的新老股东。不过,用于出资的实物要能评估作价且可依法转让,像设定担保的财产这类不能依法转让的实物禁止用于出资。股东以实物出资时,需对该实物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要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低估,还要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若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也能按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如果您在股东实物出资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8 18:4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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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可用实物出资,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和增资时的新老股东。但实物需满足可评估作价和依法转让两个条件,设定担保等不能依法转让的实物禁止出资。
2.以实物出资的股东应享有实物所有权或处分权,对实物评估作价要合理,不能高估或低估,还要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若股东未依法出资,需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
建议股东出资前充分了解实物出资要求,确保实物符合条件。评估作价时选择专业机构,保证公平合理。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避免违约风险。公司要完善章程,明确对未依法出资股东的限制措施。
2025-10-18 18:3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