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各地可依自身经济社会状况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诈骗数额未达三千元,但有向不特定多数人发虚假信息等情形,也可能以诈骗罪定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五十万元以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公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各类虚假信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监测诈骗活动。同时加大宣传教育,普及防诈骗知识,提高公众对诈骗的辨别能力。
法律分析: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构成诈骗罪,不过各地区会依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该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2)即使诈骗数额未达三千元,若存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可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提醒: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不同地区诈骗罪数额标准有差异,具体案情需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诈骗行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各地区民众需了解当地关于诈骗罪数额的具体标准,以便准确判断诈骗行为的性质。
(三)即便诈骗数额未达三千元,若符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也要积极维权,向警方提供详细线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达到这个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2.即使诈骗数额不到三千元,但要是通过短信、电话、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也可能按诈骗罪处罚。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算“数额特别巨大”。
结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可定诈骗罪,各地可确定具体标准,未达三千元在特定情形也可能定罪,数额巨大标准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所以各地能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三千元,但要是存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可能按诈骗罪定罪处罚。而诈骗数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如果遇到涉及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情况是否构成犯罪或者不知如何维权,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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