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职责分工。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提请逮捕的标准和程序,在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
(二)人民检察院要严格审查。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申请,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于自侦案件,依法依规决定是否逮捕。
(三)人民法院审慎决定。在审判阶段,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只有在确有必要时对被告人决定逮捕。
(四)公安机关规范执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逮捕,保障逮捕过程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是检察院和法院。
2.检察院的权力分两种。一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嫌疑人时,由检察院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二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认为需逮捕嫌疑人时,可自行决定。
3.法院在审判时,若认为未被逮捕的被告人有逮捕必要,可决定逮捕。
4.逮捕执行权归公安机关,不管是检察院批准、决定,还是法院决定逮捕的,都由其执行。
结论:
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逮捕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解析:
人民检察院在逮捕方面有两方面职权。一是当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需提请其审查批准,检察院会依情况作出相关决定;二是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认为需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可自行决定。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若认为未被逮捕的被告人有逮捕必要,可决定逮捕。而经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逮捕的,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一规定明确了各机关在逮捕程序中的职责,保障了司法程序的有序进行。若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涉及逮捕等法律程序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逮捕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和自侦案件中有相应权力,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可决定逮捕。
2.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于自侦案件可自行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针对未被逮捕但有逮捕必要的被告人可决定逮捕。
3.为确保逮捕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检察院应严格审查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申请,提高审查质量。人民法院在决定逮捕时要依据充分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异议该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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