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员工因病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单位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即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4)员工遭遇不合理辞退,可先和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员工要注意留存好相关工作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员工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单位违法辞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遇到不合理辞退,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员工因病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
2.单位解除合同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3.单位违法辞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付赔偿金。
4.员工遇不合理辞退,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结论:
员工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员工遇不合理辞退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法,当员工因病无法胜任原工作,且也不能从事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时,单位有相应的解除合同程序和补偿义务。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若单位未按此规定,违法辞退员工,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员工要是遇到不合理辞退情况,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工作中遇到此类复杂的劳动纠纷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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