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解除条件分为约定和法定两类。约定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里自行设定,一旦约定情形出现,一方可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包含开发商未如期交房,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开发商迟延办理产权登记,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办理等。
符合条件后,解除权人需在行使期限内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1.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仔细约定解除条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若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购房者应及时催告并保留证据。
3.解除权人要注意行使期限,避免逾期导致权利丧失。
法律分析:
(1)商品房合同解除分为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约定解除给予当事人自主空间,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情形,一旦该情形出现,一方就能行使解除权。
(2)法定解除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比如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无法交付使用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开发商迟延办理产权登记,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办理等。
(3)当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时,解除权人要在规定的行使期限内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提醒:在商品房交易中,注意明确约定解除条件,碰到法定解除情形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仔细约定解除条件,明确当某些特定情形出现时,自己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在遇到约定情况时就能按约行使解除权。
(二)关注法定解除条件,若开发商未按约交付房屋,要及时催告,若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可行使解除权;收房时注意检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否有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等,若不符合标准,可解除合同;对于面积误差比和产权登记办理情况也要留意,出现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况可依法解除。
(三)一旦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要在解除权行使期限内以书面等方式通知对方,确保合同能顺利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1.商品房合同解除条件分两类。约定条件由双方在合同里自行确定,约定情形出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2.法定条件包括: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影响居住;面积误差超3%;开发商拖延办产权登记,催告后合理期限未办理。
3.符合条件时,解除权人要在期限内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结论:
商品房合同可因约定或法定条件解除,符合条件时解除权人需在期限内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法律解析:
商品房合同的解除存在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形。约定解除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主约定,一旦约定情形出现,一方就能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则有多种情况,像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交付后核验确实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开发商迟延办理产权登记,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办理等。当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时,解除权人必须在规定的行使期限内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遇到商品房合同相关的解除难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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