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巴中法律咨询 > 巴中经济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6万元认罪认罚判几年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6万元认罪认罚判几年

易** 四川-巴中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04 02:15:31 476人阅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6万元认罪认罚判几年

其他人都在看:
巴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巴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6万元,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若有初犯等情节可能从轻处罚,最终量刑由法院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管销售金额多少,此行为本身就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认罪认罚制度给犯罪者提供了从宽处理的机会。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若犯罪者是初犯、积极退赃退赔且有悔罪表现等,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考虑从轻。但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全案具体情况对最终量刑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04 05:00:02 回复
咨询我

1.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无论销售金额仅6万元还是其他情况,都已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会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认罪认罚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宽确定刑罚。
3.若有初犯、积极退赃退赔、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基础上从轻处罚,但最终量刑由法院结合全案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商家应严格把控食品质量,杜绝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若涉及此类犯罪,应尽早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展现悔罪表现争取从轻处罚。

2025-10-04 04:47:4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即便销售金额仅6万元,也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宽处理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全面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宽确定刑罚。
(3)若犯罪人具有初犯、积极退赃退赔、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在量刑时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处罚。但最终的量刑结果要由法院结合全案具体情况来判定。

提醒: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切勿触碰法律红线。若涉及此类案件,应及时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应对策略。

2025-10-04 03:45:23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应及时认罪认罚,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表明悔罪态度。
(二)若是初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能证明自己是初犯的材料。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主动退还,以减少受害者损失和社会危害。
(四)在整个司法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悔罪表现,比如遵守监管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025-10-04 03:17:32 回复
咨询我

1.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哪怕销售额只有6万元,也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会结合犯罪各方面情况及认罪认罚表现,在法定幅度内量刑。
3.若为初犯、积极退赃退赔且有悔罪表现,可能在五年以下刑期基础上从轻判罚,最终量刑由法院依全案定。

2025-10-04 02:33: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的标准: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三、构成本罪同时构成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