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取保候审超期十五年未结案,当事人可先与办案机关沟通要求解除,若办案机关不作为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遭受损害还可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当前案件超期十五年未结案,已明显超出法定时长。当事人首先可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若办案机关不处理,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因为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执行和解除有监督职责。若因超期取保候审使当事人遭受损害,当事人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若你也遇到类似超期取保候审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超期未结案严重损害当事人权益。十五年来未结案,远超十二个月的最长期限,这种情况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解决措施如下:
1.当事人应先和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与办案机关的积极沟通,能促使其重视问题,推动案件处理。
2.若办案机关不作为,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上级机关和检察院有权力和职责对办案机关进行监督。
3.鉴于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执行和解除负有监督职责,当事人可向其反映情况,要求监督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4.若因超期取保候审遭受损害,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若案件十五年来未结案,明显已超期。这种超期情况违反了法定程序。
(2)当事人面对超期取保候审,可先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通过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要求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直接与办案机关交流,促使其依法处理。
(3)若办案机关不作为,当事人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执行和解除负有监督职责,当事人可向其反映情况,要求监督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4)若因超期取保候审遭受损害,当事人还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超期取保候审情况复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以便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一)与办案机关沟通:当事人主动和办案机关交流,询问案件具体进展,明确提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要求。
(二)向上级或检察院申诉控告:若办案机关未处理,可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控告。
(三)要求检察院监督:鉴于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执行和解除有监督职责,当事人可向检察院反映,促使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四)申请国家赔偿:若因超期取保候审受到损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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