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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作为债权人,在发现企业可能破产时,应及时关注企业动态,在法院指定管理人通知申报债权时,尽快准备好相关债权证明材料进行申报,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作为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时要配合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如实提供企业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协助管理人做好财产状况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09-30 20: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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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还不上债,可走破产程序。债权人或债务人能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由其接管企业财产、印章等资料,调查并报告财产状况。
2.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财产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顺序清偿。
3.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未清偿债权不再还。
2025-09-30 19:0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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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企业破产无力偿债可按规定的破产程序处理,经一系列流程后企业注销,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企业破产无力偿债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企业相关资料并调查财产状况。之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相关方案。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工资、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则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这一整套破产程序为企业和债权人处理破产问题提供了规范的途径。如果您在企业破产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30 18:0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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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无力偿债可借助破产程序解决。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等资料并调查财产状况,制作报告。
1.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方案。
2.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支付职工工资等,再清缴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3.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4.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登记,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建议企业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债权人可及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尽早采取措施。法院和管理人应高效推进破产程序,保障各方权益。
2025-09-30 17:2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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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无力偿债时,法律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为解决企业债务问题提供了法定途径。
(2)法院受理申请后指定的管理人,其职责涵盖接管企业重要资料、调查财产状况等,能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
(3)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召开债权人会议,让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处理方案的讨论,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4)破产财产的清偿有法定顺序,优先保障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权益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确保了基本权益和公共利益。
(5)当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时按比例分配,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是对破产程序公平性和终局性的体现。
提醒:企业申请破产需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不同企业破产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30 16:47: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