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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哪些情形追究违约责任

汤** 吉林-延边 合同违约咨询 2025.09.24 07:03:06 452人阅读

租赁合同中哪些情形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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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出租人出现未支付租金、未交付租赁物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主张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在租赁合同里,承租人有按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不擅自转租等义务,若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仍未支付、使用不当致租赁物损坏等,则构成违约。出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赁物、履行维修义务、不妨碍承租人使用等义务,若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未履行维修义务等,也构成违约。出现违约情况,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还能主张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违约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4 11: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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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情形及责任如下:
承租人违约:未按时付租,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支付;不当使用致租赁物损坏;擅自转租;租期届满未返还或返还状态不符约定。
出租人违约:未按约交付租赁物;未履行维修义务;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擅自提前收回租赁物。
出现违约,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合同有约定的可主张违约金。

2025-09-24 10:4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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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出现特定情形通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未按约付租、不当使用租赁物、擅自转租、未按时按要求返还租赁物等;出租人未按时按标准交付、未履行维修义务、妨碍使用、提前收回租赁物等。
2.对于这些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还可主张支付违约金。
3.建议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各项条款和违约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在租赁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025-09-24 09:5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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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有多种违约情形。未按约付租,经催告合理期限后仍不支付,严重影响出租人的收益权;使用租赁物不当致其损坏,损害了出租人的财产权益;擅自转租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出租人的意愿;租赁期满未返还或返还状态不符约定,侵犯了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合法占有和完整使用价值。
(2)出租人也存在违约情况。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不履行维修义务,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违反了合同保障承租人使用的约定;擅自提前收回租赁物,打乱了承租人的使用计划。
(3)当出现违约情形,守约方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若合同有违约金条款,还能主张违约金。

提醒:在租赁合同履行中,双方都应严格按约行事,出现违约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解决方案。

2025-09-24 08:3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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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先催告支付租金,要求合理使用租赁物,禁止擅自转租。若租赁期限届满未返还或返还状态不符,可要求其返还或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二)对于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要求其按约定时间和标准交付租赁物,履行维修义务,停止妨碍正常使用行为,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三)无论哪方违约,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都可主张违约方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25-09-24 07:20:58 回复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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