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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费用承担一般原则是“谁败诉谁承担”。股东胜诉时,因胜诉结果使公司受益,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股东败诉则自行承担。
(二)若被告存在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行为,给股东造成额外费用损失,股东可请求被告赔偿。
(三)股东为诉讼支付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胜诉时可要求公司合理承担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此条规定体现了诉讼费用承担的基本规则,与股东代位诉讼费用承担原则相符。
2025-09-23 17: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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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东代位诉讼费用一般“谁败诉谁承担”,股东胜诉由公司负担,败诉自行承担;被告恶意致股东额外损失需赔偿;股东合理必要费用胜诉时可要求公司合理承担部分。
法律解析:
在股东代位诉讼中,费用承担规则是为了平衡股东维权积极性与防止滥诉。当股东胜诉,由于公司是最终受益者,所以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若股东败诉,自然需自行承担费用。若被告存在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不当行为,给股东带来额外费用损失,股东有权要求被告赔偿。股东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在胜诉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合理分担一部分。这一系列规定既鼓励股东为公司利益积极维权,又对可能出现的滥诉行为加以限制。如果您在股东代位诉讼费用承担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3 16:4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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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费用通常按照“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处理。若股东胜诉,由于胜诉结果让公司受益,所以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
(2)若股东败诉,那么股东需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3)当被告存在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行为,给股东造成额外费用损失时,股东有权请求被告赔偿。
(4)股东为诉讼支付的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在胜诉的情况下可要求公司合理承担部分。这种费用承担方式既鼓励了股东为公司利益维权,又能防止滥诉。
提醒:
股东在进行代位诉讼时,要确保自身行为是为公司合法利益,避免因不当诉讼自行承担费用。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23 14: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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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代位诉讼费用承担遵循“谁败诉谁承担”原则。股东胜诉时,因胜诉结果使公司受益,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股东败诉则自行承担。
2.若被告存在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行为,导致股东产生额外费用损失,股东可请求被告赔偿。
3.股东为诉讼支付的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胜诉时可要求公司合理承担部分。
4.法律如此规定是为平衡股东维权积极性与防止滥诉。为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和规范诉讼行为,公司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减少股东因公司内部问题发起诉讼的情况;股东提起诉讼前应充分评估,避免无意义的诉讼;司法部门应严格审查诉讼请求,防止滥诉情况发生。
2025-09-23 14:4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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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代位诉讼费用通常按“谁败诉谁承担”处理。若股东胜诉,因公司受益,费用由公司负担;若败诉,股东自己承担。
2.若被告恶意或拖延诉讼致股东有额外费用损失,股东可要求被告赔偿。
3.股东为诉讼支出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胜诉时可让公司合理分担部分。法律如此规定,是为平衡股东维权积极性与防止滥诉。
2025-09-23 14:34: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