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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股东和公司债务相互独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
(2)特殊情形下股东成为连带债务人。其一,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与自身财产相互独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三,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时,同样会成为连带债务人。
提醒:
股东应规范自身行为,避免滥用权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注意保持公司财产独立。若涉及债务保证,需谨慎考虑风险,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3 15: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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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债权人发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股东转移公司资产的记录等,通过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若股东无法证明,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若股东对公司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5-09-23 14:1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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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二者债务相互独立。
不过,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成为连带债务人。其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其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也要担责。
另外,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样会成为连带债务人。
2025-09-23 12:3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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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东在特定情形下会成为连带债务人,一般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法律解析:
通常,股东和公司债务相互独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担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时,也需担责;另外,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样会成为连带债务人。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明晰股东在不同情况下的责任。若遇到与股东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9-23 11:0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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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常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二者相互独立。不过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成为连带债务人。
特殊情形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担责;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也会成为连带债务人。
为避免此类情况,股东应依法依规行使权利,维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财产独立性。进行担保时要谨慎评估风险,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5-09-23 10:55: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