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合川区法律咨询 > 合川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高利转贷罪巨额涉案金额是多少

高利转贷罪巨额涉案金额是多少

唐* 重庆-合川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9.22 02:20:33 404人阅读

高利转贷罪巨额涉案金额是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合川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合川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个人若有转贷牟利想法,应避免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防止违法所得达到五十万元以上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而加重处罚。
(二)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禁止此类转贷行为,相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需履行好职责,避免单位触犯高利转贷罪。
(三)司法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审查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涉案金额及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5-09-22 08:03: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达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属高利转贷罪加重处罚情节。单位犯罪有不同处罚,认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达五十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在量刑上,个人犯罪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司法实践里,涉案金额及情节的认定不能仅看数额,还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高利转贷不仅损害金融机构利益,也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避免触犯此类罪名。如果对高利转贷罪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2 06:21:4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达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该规定明确了高利转贷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司法量刑提供了清晰依据。
(2)当构成数额巨大情节时,属于加重处罚情形,个人犯罪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体现了法律对高利转贷严重行为的严厉打击。
(3)单位犯该罪时,单位要被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表明单位犯罪时责任的区分和不同的处罚力度。
(4)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涉案金额及情节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这说明不能仅依据单一标准,要全面考量案件情况。

提醒:高利转贷行为违法风险大,个人和单位都应避免。若涉及相关案情,因具体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22 05:08:09 回复
咨询我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这是高利转贷罪加重处罚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相关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为避免高利转贷犯罪行为,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提高贷款审批门槛,严格审查贷款用途和借款人资质。
3.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涉案金额及情节,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2025-09-22 05:00:31 回复
咨询我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超五十万算“数额巨大”。

2.高利转贷罪中数额巨大属加重情节,个人犯罪判三年到七年,处违法所得一到五倍罚金;单位犯罪,单位罚金,主管和责任人判三年以下或拘役。

3.司法实践里,涉案金额和情节认定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判断。

2025-09-22 04:03:1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个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自然人与单位都是由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因此针对不同的主体不可能设置一样的数额标准,针对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标准来讲,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为20万元以上,而单位的则在100万元以上。1、客体上,本罪作为贷款犯罪之一,区别于贷款诈骗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对这笔贷款所有权的侵犯,因为行为人是有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前者是对贷款使用权的侵犯,行为人编造虚假贷款项目申请贷款,只是为了高利转贷以赚取高额利息差,并未有侵吞贷款不还的主观意图,因此该罪本质上是对贷款使用、收益等权益的侵犯.笔者认为,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层上,该罪侵犯的是银行贷款的使用权;深层上,由于贷款得不到合理使用,国家不能清楚资金的准确流向,从而使资金失去必要的监管,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2、客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有两个行为:套取行为和转贷行为。具体而言,就是行为人采取虚构贷款项目等手段,套得银行的贷款再转而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构成该罪就应当有以上两个行为,仅有套取行为是不能构成本罪的。此外,行为人套取的对象仅包括银行的信贷资金,民间借贷并未纳入刑法所规制的范围。并且行为人的转贷不是一般的转贷,而是高利转贷。掌握上述几点,对于准确适用该罪非常重要。3、主体上,本罪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两者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起刑点不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五万元以上,单位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十万元以上;二是对于单位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刑法做了有别于个人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管单位违法所得数额是较大还是巨大,都是按个人犯罪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论处。4、主观方面,本罪只限于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明知转贷给他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是不要求对具体的危害结果有明确认识。而且本罪还要求行为人有目的,即转贷牟利的目的,行为人套取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转贷并从中牟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二)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高利转贷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四)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适用上述罚金刑时,对“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取得的利息,还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应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之差?我们认为,本条立法之原意,在于惩戒借款人的转贷牟利行为,应以后者理解为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个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自然人与单位都是由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因此针对不同的主体不可能设置一样的数额标准,针对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标准来讲,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为20万元以上,而单位的则在100万元以上。1、客体上,本罪作为贷款犯罪之一,区别于贷款诈骗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对这笔贷款所有权的侵犯,因为行为人是有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前者是对贷款使用权的侵犯,行为人编造虚假贷款项目申请贷款,只是为了高利转贷以赚取高额利息差,并未有侵吞贷款不还的主观意图,因此该罪本质上是对贷款使用、收益等权益的侵犯.笔者认为,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层上,该罪侵犯的是银行贷款的使用权;深层上,由于贷款得不到合理使用,国家不能清楚资金的准确流向,从而使资金失去必要的监管,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2、客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有两个行为:套取行为和转贷行为。具体而言,就是行为人采取虚构贷款项目等手段,套得银行的贷款再转而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构成该罪就应当有以上两个行为,仅有套取行为是不能构成本罪的。此外,行为人套取的对象仅包括银行的信贷资金,民间借贷并未纳入刑法所规制的范围。并且行为人的转贷不是一般的转贷,而是高利转贷。掌握上述几点,对于准确适用该罪非常重要。3、主体上,本罪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两者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起刑点不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五万元以上,单位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十万元以上;二是对于单位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刑法做了有别于个人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管单位违法所得数额是较大还是巨大,都是按个人犯罪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论处。4、主观方面,本罪只限于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明知转贷给他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是不要求对具体的危害结果有明确认识。而且本罪还要求行为人有目的,即转贷牟利的目的,行为人套取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转贷并从中牟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是什么

    专业解答《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

    2024.07.20 1180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