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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婚前获回迁房且登记其名下,通常属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2.儿子婚后取得回迁房,要看出资情况。若夫妻双方出资或用共同财产出资,即便只登记儿子名字,一般也属共同财产。
3.若儿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只赠与儿子,回迁房属儿子个人财产,非共同财产。
2025-09-20 17: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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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本写儿子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应分情况判断。若儿子在结婚前拿到回迁房并登记名下,通常是儿子个人财产。
若儿子婚后取得回迁房,需看出资情况。若由儿子夫妻双方出资或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即便只登记儿子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由儿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一方,该回迁房则是儿子个人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前取得回迁房,建议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是婚前所得。
2.婚后出资购房,若想明确财产归属,夫妻可签订协议约定。
3.父母出资时,若想房产只归儿子一方,应明确赠与声明并保留证据。
2025-09-20 15: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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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回迁房本写儿子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情况而定。婚前取得并登记儿子名下,一般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若夫妻双方出资或用共同财产出资,通常是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只赠与儿子一方,则是儿子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判断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取得时间和出资情况。结婚前获得并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回迁房,因其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取得,所以通常认定为儿子个人财产。婚后获得的回迁房,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该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当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一方时,此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儿子个人财产。
如果您在回迁房产权归属等婚姻财产问题上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9-20 14:4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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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取得且登记儿子名下:保留相关证据,如回迁协议、房产登记证明等,证明房产获得时间是在儿子结婚前,以此确定为儿子个人财产。
(二)婚后夫妻双方出资:留存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上的出资说明等,以便证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该回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与儿子: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表明该出资仅赠与儿子一方,确保房产为儿子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2025-09-20 13:4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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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儿子婚前获得回迁房并登记其名下,此情况一般认定为儿子个人财产,并非共同财产。因为婚前所得财产通常具有较强的个人属性,在没有特殊约定时,会被视为个人财产范畴。
(2)儿子婚后取得回迁房,需考量出资情况。若由儿子夫妻双方出资或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即便只登记儿子名字,依据法律规定,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入,所获财产应属双方共有。
(3)若儿子婚后回迁房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一方,那么该回迁房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不属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对父母意愿和财产处分权的尊重。
提醒:回迁房产权归属认定较复杂,涉及婚姻状况和出资等因素。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0 13:06: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