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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势变更下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情势变更是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这种情况下并非当事人主观违约,所以通常不用担责。
2.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遇到情势变更,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比如在合同履行中因突发政策调整导致成本剧增,受影响方就可提出协商。
3.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处理。通过这些途径能在情势变更时合理解决合同问题,避免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2025-09-19 15: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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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例如某些突发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事件。
(2)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通过协商尝试达成新的合同条款,以平衡双方利益。
(3)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这些机构会依据公平原则处理。
(4)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违约,所以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判断是否构成情势变更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不同案情判断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19 14: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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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遇到情势变更情况,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及时主动与对方重新协商合同内容,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新协议。
(二)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没有结果,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
(三)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5-09-19 13:0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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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势变更时,通常不用担违约责任。情势变更是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出现订立时无法预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
2.受不利影响方可和对方重新协商,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3.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处理。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变动,非主观违约,一般无需担责。
2025-09-19 12: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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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情势变更下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处理。由于这并非当事人主观违约,所以通常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若遇到类似合同履行问题,不确定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以及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19 12:07: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