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胁迫方若要维护自身权益,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二)在日常生活中,受胁迫方要注意收集被胁迫的证据,比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行使撤销权时能证明合同是在受胁迫情况下订立的。
(三)受胁迫方需密切关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避免因超过一年期限而导致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结论: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被撤销前合同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胁迫是指以对公民或法人多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在未被撤销时具有法律效力,但受胁迫方拥有撤销权。一旦合同被撤销,就从开始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且受胁迫方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因胁迫订立合同的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在未撤销前合同有效,一旦撤销则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比如以损害财产要挟对方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撤销前对双方有约束。
(2)胁迫是指以损害公民或法人的相关权益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约。这种要挟方式多样,涵盖生命健康、荣誉等方面。
(3)受胁迫方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提醒:受胁迫方要及时留意胁迫行为终止时间,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期导致权利丧失。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受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被撤销前合同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胁迫是指以损害他人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若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以便在行使撤销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2.一旦发现自己受胁迫订立合同,应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3.务必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避免因逾期导致权利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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