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量差问题,比如按约定的工程量误差比例决定总价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
(二)合同无约定,双方先友好协商,依据公平原则与实际情况确定价款调整事宜。
(三)协商无果,借助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来明确合理的工程价款。
(四)若认为对方在工程量计算等方面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五)注意收集保存施工资料、图纸、签证单等证据,用于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结论:
工程包干价量差过多时,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进行造价鉴定;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工程包干价合同中对量差调整有明确约定的,就应依照约定执行。若合同未作约定,双方可基于公平原则协商价款调整问题。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过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确定合理价款是可行途径。若一方发现对方在工程量计算等方面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在整个过程中,施工资料、图纸、签证单等证据至关重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若在工程包干价量差处理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分析:
(1)合同有明确约定量差调整方式的,遵循合同约定。如约定一定比例内总价不变,超出比例价款相应调整,双方应按此执行。
(2)合同无相关约定时,双方可先协商,依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价款调整与否及幅度。
(3)协商不成,可借助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来确定合理工程价款。
(4)若一方认为对方在工程量计算等方面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5)处理过程中,要收集保存好施工资料、图纸、签证单等证据,用于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处理工程包干价量差问题时,务必重视合同约定,保存好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1.工程包干价在量差过多时,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若合同有明确的量差调整约定,应严格按约定执行,例如按约定比例确定总价是否调整。
2.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双方可先协商,遵循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价款调整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借助专业工程造价鉴定确定合理价款。
3.若一方认为对方在工程量计算等方面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各方注意收集保存施工资料、图纸、签证单等证据,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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