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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工资怎么算

刘** 贵州-遵义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9.13 23:25:29 398人阅读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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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工资时,以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为依据,由用人单位进行核算支付。

(二)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以便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

(三)若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可获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获半个月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9-14 05: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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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标准算,办结交接时支付。除特定情形,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不续约时,工资按实际工作情况和约定标准支付,且用人单位要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工资。在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约工资支付或经济补偿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9-14 03:5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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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到期不续约时,工资的计算以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为依据,并且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要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2)对于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工作交接和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获取进一步分析。

2025-09-14 02:0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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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不续约,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标准算,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工作交接办结时支付工资。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用人单位应及时准确核算工资和经济补偿,按时支付,避免法律风险。
2.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3.双方在合同到期前应做好沟通,明确是否续约,避免不必要纠纷。

2025-09-14 00:5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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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不续约,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标准算,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要在工作交接办完后支付工资。
2.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员工不接受的情况外,终止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025-09-14 00:54:2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到期了又不想再续约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租房提取: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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