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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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双方在买房之前先签订协议,提前约定好升值部分利益归属问题。
2025-09-14 10:51:51 回复
借名买房增值部分归属要看实际情况。若有书面协议约定,按约定处理;没约定但能证明实际出资,一般归实际出资人;若无法证明出资,而名义产权人主张房屋所有权,增值部分可能归名义产权人。解决办法是先协商,能达成一致最好;协商不成,可收集出资、借名买房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5-09-11 13:07:3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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