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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一般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但该数额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固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且需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2)在特定情形下,“数额较大”的标准会降低至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这些情形包括曾因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抢夺或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等。
提醒:
各地抢夺数额认定标准有差异,且特定情形下标准会降低。若涉及抢夺相关法律问题,因各地规定和具体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07 10: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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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办理抢夺案件时,需先明确所在地区执行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可通过查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标准来获取。
(二)在判断是否适用“数额较大”标准百分之五十的情形时,要严格审查相关证据,比如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一年内是否有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材料,是否存在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2025-09-07 09:3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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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到3000元以上,算数额较大。但这标准不固定,各地高院、高检可结合当地经济和治安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定本地标准,再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2.若有特殊情形,“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的50%算,像曾因抢劫等受过刑事处罚,1年内因抢夺等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等。
2025-09-07 09:0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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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但各地可依情况调整,部分情形下“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司法机关批准。同时,若存在曾因抢劫等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因抢夺等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等情形,“数额较大”标准会降低为正常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这体现了法律在衡量抢夺犯罪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涉及抢夺财物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07 08:1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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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认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但该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机关可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批准。
2.当存在特定情形时,“数额较大”标准按通常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这些情形包括有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刑事处罚记录,一年内有抢夺或哄抢行政处罚记录,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等。
3.建议司法机关在制定本地标准时充分调研,确保标准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又能有效打击犯罪。对于涉及特定情形降低标准的案件,应严格审查证据以保障司法公正。同时,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2025-09-07 06:29: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