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可依意愿行使和处分,承包人自愿放弃且符合不违法、不损公益及他人权益等条件时,放弃行为有效。这是民事意思自治的体现。
(2)实践中,发包人出于融资等目的可能要求承包人放弃该权利。此时,放弃的意思表示要明确,书面合同约定是较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3)若承包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放弃该权利,可依法请求撤销该放弃行为。
(4)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能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否则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提醒:承包人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时需谨慎,确保意思表示明确且不损害建筑工人利益,若受胁迫放弃要及时依法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02 11:42:04 回复
咨询我
(一)承包人可自愿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但要确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放弃意思表示需明确,建议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进行约定。
(三)若承包人是被胁迫放弃该权利,可依法请求撤销放弃行为。
(四)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能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否则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09-02 09:45:44 回复
咨询我
1.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放弃,这是民事主体依意愿处分自身权利,体现意思自治。
2.承包人自愿放弃且不违法违规、不损他人权益,放弃有效。实践中发包人融资可能要求其放弃,需明确表示,如书面约定。
3.若被胁迫放弃,承包人可依法撤销。同时,放弃不能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否则或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2025-09-02 07:53: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放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否则放弃行为可能无效或可被撤销。
法律解析: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有权按照意愿依法处分。若承包人自愿放弃,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放弃行为有效。在实践中,发包人可能因融资要求承包人放弃此权利。不过,放弃的意思表示要明确,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约定为宜。若承包人是被胁迫放弃,可依法请求撤销该放弃行为。同时,放弃该权利不能损害建筑工人利益,不然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认定无效。如果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放弃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2 07:07:01 回复
咨询我
1.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放弃,这是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承包人自愿放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放弃行为即有效。
2.实践中发包人可能因融资要求承包人放弃该权利,此时放弃的意思表示需明确,可通过书面合同约定。
3.若承包人受胁迫放弃,可依法请求撤销该放弃行为。
4.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能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否则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建议承包人在面对放弃要求时,保持谨慎,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放弃事宜。若遭遇胁迫等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2025-09-02 06:07: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