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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涵盖探望方式和时间等内容。探望方式分为看望式和逗留式,前者是到子女住处短暂看望,后者是接走子女共同生活一定时间。
2.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且行使该权利需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若探望行为对子女不利,法院可依法中止,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3.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协助义务,不能无故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否则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父母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确定探视细节,以孩子利益为重。若发生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解决问题。
2025-09-01 06: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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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涵盖探望方式和时间等方面内容。其中,看望式探望仅短暂看望,逗留式探望则能在一定时间内共同生活,这为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相处提供了不同模式。
(2)关于探视权的具体行使,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当事人自主协商的同时,也为解决争议提供了途径。
(3)行使探视权必须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若出现不利于子女的情形,法院有权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这充分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
(4)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若无故阻挠,不直接抚养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此确保探视权得以实现。
提醒:
在处理探视权问题时,要始终以子女利益为重。若遇到复杂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01 05:4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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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行使探视权,父母双方应先就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行使探视权要始终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不能因个人意愿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
(四)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不能无故阻碍。若被阻碍,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9-01 05:4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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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涵盖探望方式和时间等内容。探望方式分看望式和逗留式,前者是到孩子住处短时间看望,后者是接走孩子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2.探视权的行使细节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行使要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若不利,法院可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3.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不得无故阻挠,否则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5-09-01 04:2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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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权,其内容包括方式和时间等,相关事宜可先由父母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行使需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探视方式分为看望式和逗留式,能满足不同的探望需求。关于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首先鼓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若无法协商成功,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但行使探视权的前提是要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若出现不利于子女的情况,法院有权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并且,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不能无故阻碍。如果遇到直接抚养方不配合的情况,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了困扰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01 03:42: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