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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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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一方不肯卖怎么办

唐* 宁夏-银川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8.27 13:16:06 438人阅读

共有产权房一方不肯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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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一方不肯卖的处理要依据房屋共有形式而定。按份共有中,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且无其他约定时可出卖房产。若不同意的共有人无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能出卖自己份额。共同共有则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擅自转让构成无权处分。

相应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出现一方不肯卖的情况,先明确房屋共有形式,根据不同形式判断是否具备出卖条件。
2.若构成无权处分,先尝试协商解决。
3.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并出卖,对房屋价值评估后,取得房屋的共有人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

2025-08-27 19: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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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共有产权房一方不肯卖,按份共有中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且无其他约定可出卖,不同意者无优先购买权时其他共有人可卖自己份额;共同共有需全体同意,擅自转让构成无权处分,协商不成可起诉分割并出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产权房存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下,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且共有人之间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时,房屋可以出卖。若不同意的共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能出卖自己的份额。而在共同共有情形中,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同意的转让构成无权处分。遇到一方擅自转让或一方不肯卖的情况,其他共有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并出卖房屋。法院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取得房屋的共有人需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如果您在共有产权房出卖问题上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27 18:4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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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份共有情况:若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可出卖该房产,前提是共有人之间没有其他特别约定。若不同意的共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能出卖自己份额。
(二)共同共有情况: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房屋。若一方擅自转让,构成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并出卖,对房屋价值评估后,取得房屋的共有人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08-27 17:1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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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确定共有形式。按份共有中,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可卖房,有约定除外。不同意且无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可卖自己份额。
2.共同共有需全体同意才能卖房,擅自转让属无权处分。
3.遇一方不肯卖,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分割财产卖房,评估价值后,取得房屋者补偿其他共有人。

2025-08-27 15: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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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按份共有情况下,若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在无其他约定时可出卖房产。若不同意的共有人无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可出卖自己份额。
(2)共同共有情形下,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房屋。若一方擅自转让,属于无权处分。此时其他共有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并出卖,对房屋价值评估后,取得房屋的共有人要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

提醒:
共有产权房出卖问题较复杂,不同共有形式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此类纠纷及时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025-08-27 13:49:1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有男方作为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给前妻办理分户,或迁移户籍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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