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因土地所有权属集体,该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失地农民,承包方放弃统一安置,费用给承包方;由集体统一安置,费用归集体管理使用。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流转时约定归流入方,补偿款给流入方;未约定,通常归原承包方。总之,占地补偿款归属要结合性质、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定。
结论:
长期流转土地的占地补偿款归属需根据补偿款性质、流转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安置补助费按安置情况定归属,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依约定或归原承包方。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土地补偿费自然归集体。安置补助费是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费用,若承包方自行解决安置问题,放弃集体统一安置,这笔费用就应给到承包方;若由集体统一安置,费用由集体管理使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遵循“谁所有谁获得”原则,流转时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归原承包方。比如流转土地上有新种植的青苗且约定归流入方,那占地时青苗补偿款就给流入方。如果对长期流转土地的占地补偿款归属还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其归属集体,这是由于土地所有权本身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这笔补偿款是给到集体的。
(2)安置补助费:用途是保障失地农民生活。若承包方放弃统一安置,这笔费用就支付给承包方;若由集体统一安置,费用由集体管理使用。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流转时有约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归属流入方的,补偿款给流入方;没约定的,通常归原土地承包方。
提醒: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明确约定各项补偿款的归属。不同的流转情况和合同约定,补偿款分配会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自身情况。
1.长期流转土地的占地补偿款归属的确需依据补偿款类型、流转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方式分配,承包方放弃统一安置,费用给承包方;由集体统一安置,费用归集体管理使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流转有约定归流入方,无约定一般归原承包方。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归属,减少补偿款分配纠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安置补助费时,要保障承包方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相关部门加强对占地补偿款分配的监管,保证补偿款依法依规发放。
(一)明确补偿款性质
在长期流转土地遇到占地时,首先要确定各项补偿款的类型,不同类型归属不同。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需看是否放弃统一安置来确定归属,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看流转约定。
(二)查看流转合同约定
仔细查看流转合同中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款归属的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三)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若合同未约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归属,一般归原土地承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专业解答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归集体所有,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补助费属于承包人,补偿失去土地的承包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使用权人分享。土地补偿款是对土地投资收益损失的补偿,源于农业集体土地的经济利益,政府征收土地时会补偿损失的土地收益,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一部分。政府土地建设项目中,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款。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30年后的归属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专业解答地补偿费用的合法享有人。因此,在流转土地被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款项的归属应当归属于当前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这是法律所赋予的权益,也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专业解答土地流转补贴归属应明确为实际种植者所有。 其中,土地补偿费作为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不仅补偿土地所有权人,也补偿土地使用权人(承包经营者)。 因此,流转出让的土地所享有的三项补贴应归实际种植者所有。
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土地流转后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律师解析 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归属人有: 1、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应当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国家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对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后所损失的土地收益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主要部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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