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房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方丧偶后,生存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配偶要继续承担房贷。
(2)若房产为死者个人财产,有继承人继承该房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多还的,法律不禁止。
(3)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其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此时银行可能会拍卖房产来实现债权。
提醒:
丧偶后房贷承担情况较复杂,不同情形责任主体不同。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房产性质
先确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死者个人财产,可查看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等文件,若为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处理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生存配偶需继续承担房贷还款责任,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并按原还款方式继续还款。
(三)死者个人财产房贷处理
若为死者个人财产,有继承人继承房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房贷;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书面通知银行,银行可能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丧偶后,生存方要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需继续还房贷。
2.若房产是死者个人财产,有继承人继承房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债务。自愿还超出部分,法律允许。
3.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不承担债务,银行或通过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结论:
丧偶后房贷承担责任主体分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继续承担房贷;若为死者个人财产,有继承人继承则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放弃继承则可不承担,银行可能拍卖房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需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配偶要继续承担房贷。若房产是死者个人财产,继承人继承房产时,应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过若自愿偿还超出部分也受法律允许。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无需负责,此时银行为实现债权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在丧偶后遇到房贷承担等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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