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在集体土地承包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争议,以下是关于它的一些常见信息:
常见类型
承包合同纠纷: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内部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双方因耕地、草地、林地或四荒地等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引发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主要发生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后的二次流转,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合同纠纷和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抵押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一般是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土地经营权人向非合同关系的第三方提起,基于其用益物权受不法侵害而主张权利。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指承包方的承包地被征收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方之间关于补偿费用的纠纷。需注意与当事人对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不服所提起的诉讼相区别,前者法院应予受理,后者属于农村村民自治内容,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指原承包经营权人或土地经营权人死亡而引起的继承纠纷。
解决途径
和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5-08-15 10:00:34 回复
集体土地承包纠纷一般可先协商,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谈,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找调解机构调解。若调解也不行,可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按仲裁规则解决纠纷。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2025-08-15 09:5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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