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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协议,住建局已经备案,交了首付,但是没办理任何手续,现在房子不想要了
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逾期交房超期等,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致使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也能够主张退房。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需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退房,但购房者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之后再办理撤销备案等相关手续 。
房子已备案且交了首付却不想要,这种情况比较麻烦。首先要和开发商协商,表明不想买房的原因,看能否达成一致解除协议。若开发商同意,可能需承担一定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若协商不成,单方面毁约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开发商有权按合同追究责任。所以尽量好好和开发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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