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宁法律咨询 > 济宁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当事人双方怎样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当事人双方怎样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杨** 山东-济宁 诉讼管辖咨询 2025.08.12 23:09:25 410人阅读

当事人双方怎样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济宁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范围受限,要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选,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这样能确保所选法院与案件有实质关联,方便案件审理。
(2)协议形式需书面,可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或单独达成协议,书面形式能明确双方意愿,避免后续纠纷。
(3)选择要明确,选两个以上法院的协议无效,明确的选择才能让管辖法院确定,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4)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案件只能由法定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依案件性质等确定层级,协议不能突破。

提醒:
在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则,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13 06:48:06 回复
咨询我

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要遵循严格规则。只能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中选,且协议需书面形式,选择要明确,同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选择管辖法院时,仔细审查所选法院是否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2.采用书面形式确定管辖协议,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条款,或单独达成选择管辖的协议。
3.确保管辖选择明确唯一,避免选择两个以上法院导致协议无效。
4.了解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不通过协议改变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法院,不突破级别管辖对法院层级的规定。

2025-08-13 05:07:41 回复
咨询我

1.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要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选,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2.协议得是书面的,可以在合同里写管辖条款,也能单独签选择管辖的协议。
3.选择要明确,选两个以上法院的协议无效。
4.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案件按法律定,级别管辖依案件情况定层级,协议不能突破。

2025-08-13 04:48: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要遵循多项规则,包括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中选、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明确,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选管辖法院,范围限定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协议需为书面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达成。选择要明确,选两个以上法院时协议无效。同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案件只能由法定法院管辖,级别管辖要按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确定法院层级,协议不能突破。若在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13 02:53:10 回复
咨询我

(一)选择法院范围要正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挑选。
(二)协议要用书面形式,可以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也能单独达成选择管辖的协议。
(三)选择要明确,不能选择两个以上法院,否则协议无效。
(四)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案件按法律规定,级别管辖依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确定,协议选择不能突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5-08-13 00:57:01 回复

您好,关于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属管辖具有如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提讼,其他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而言的,是针对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属管辖的案件既然只能专属于法律规定的管辖,当然也就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改变专属管辖。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要件之一,“诉讼要件是指为了做成本案判决所需要的要件”。[5]这意味着“管辖权是对案件实行审判权的前提条件,非管辖对诉讼就不应该作出本案判决,所以有无管辖权是诉讼要件之一。依职权应随时查清管辖权”。只有在对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时,才能够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如果在受理案件时就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提讼;如果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对是否有管辖权,应给予必要的关注。5.撤销效力。为了保证专属管辖的规定得到严格遵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在受理上诉案件时依职权审查下级是否遵守了专属管辖的规定,上诉审如果发现原审判决确实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应以程序重大违法为由,撤销已经作出的判决,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而对于违反一般或特殊地域管辖受理案件的情形,虽然允许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时提出控告,但如果已经作出了实体判决,那么“当事人不得于上诉审为无管辖权之主张,上诉审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废弃原判决”。在实行三审终审制的日本,对于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二审提起上诉,而且可以以判决违反法令为理由提起第三审上诉。6.拒绝承认效力。专属管辖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在司法方面的主权,它意味着不承认外国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外国受理了专属于本国管辖的案件并作出了裁判,那么就被视为对本国主权的侵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有理由排除外国判决的承认”。由于承认是执行的前提,因此,拒绝承认也就等于拒绝执行。

您好,关于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属管辖具有如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提讼,其他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而言的,是针对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属管辖的案件既然只能专属于法律规定的管辖,当然也就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改变专属管辖。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要件之一,“诉讼要件是指为了做成本案判决所需要的要件”。[5]这意味着“管辖权是对案件实行审判权的前提条件,非管辖对诉讼就不应该作出本案判决,所以有无管辖权是诉讼要件之一。依职权应随时查清管辖权”。只有在对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时,才能够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如果在受理案件时就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提讼;如果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应当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对是否有管辖权,应给予必要的关注。5.撤销效力。为了保证专属管辖的规定得到严格遵守,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在受理上诉案件时依职权审查下级是否遵守了专属管辖的规定,上诉审如果发现原审判决确实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应以程序重大违法为由,撤销已经作出的判决,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理,而对于违反一般或特殊地域管辖受理案件的情形,虽然允许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时提出控告,但如果已经作出了实体判决,那么“当事人不得于上诉审为无管辖权之主张,上诉审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废弃原判决”。在实行三审终审制的日本,对于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二审提起上诉,而且可以以判决违反法令为理由提起第三审上诉。6.拒绝承认效力。专属管辖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在司法方面的主权,它意味着不承认外国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外国受理了专属于本国管辖的案件并作出了裁判,那么就被视为对本国主权的侵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有理由排除外国判决的承认”。由于承认是执行的前提,因此,拒绝承认也就等于拒绝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9.25 2072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