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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嫌疑人不被检察机关起诉有三种情形。法定不起诉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况。酌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如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消除危害后果,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存疑不起诉则是在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作出。
为争取不起诉,嫌疑人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事实争取自首、坦白情节;有条件的应及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尽可能消除污染危害后果;积极与受害方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并获得谅解。
2025-08-07 13: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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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定不起诉:当污染环境罪嫌疑人出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形,同样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
(2)酌定不起诉:若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检察院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积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消除污染危害后果,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就有可能争取到这种不起诉结果。
(3)存疑不起诉:当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院会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提醒:不同情形的判断和适用较为复杂,且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若涉及污染环境罪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07 13: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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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不起诉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二)酌定不起诉情形: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积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消除污染危害后果,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
(三)存疑不起诉情形: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5-08-07 11:1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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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嫌疑人不被起诉的情形如下:
-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罚、嫌疑人死亡等。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无需判刑或可免刑;有自首等情节,积极赔偿、消除危害,与受害方和解获谅解。
-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2025-08-07 09:4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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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污染环境罪嫌疑人不被检察机关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形。
法律解析: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况,遇到这些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若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消除污染危害后果,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就可能争取到这种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则是在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由检察院作出决定。
如果对污染环境罪不被起诉的具体情形还有疑惑,或者自身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07 09:26: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