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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3年购买的商铺。因开发商未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明的资料,至今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在嗯购买商品方式,将商铺与开发商签订了统一经营管理协议经营期限20年。到2023年9月30日经营期限到期。开发商没有与我续签统一经营管理协议,也没有将商铺退还给我。但是开发商仍对外出租收取租金。也没有给我支付租赁费。七做法是否违反了国家刑法的非法侵占罪
具体情况欢迎来电沟通
您好 现在方便电话沟通吗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帮您处理
你好可以的帮您维护权利
开发商做法可能构成违约和侵权,但一般不构成刑法上的非法侵占罪。它未按约续签协议、退还商铺,还私自收租不支付你费用,侵害了你权益。你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返还商铺并支付租金。协商不成,可收集购房合同、经营协议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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