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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拘留人员后,若认为需逮捕,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30日。
2.检察院收到提请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若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社会危险,会批准逮捕。
3.公安机关收到批捕决定书后执行逮捕,至此完成程序。
2025-07-31 12: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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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时,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要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书后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当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时,检察院会批准逮捕。
2.对于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准确收集证据,及时提请审查。同时,做好对被拘留者的监管,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3.检察院要高效审查,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确保司法公正。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保障程序顺利进行。
2025-07-31 10:3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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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一般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三十日。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侦查效率的同时,也兼顾特殊案件的复杂性。
(2)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时,会批准逮捕。
(3)公安机关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执行逮捕,至此完成批准逮捕程序。
提醒:
在司法程序中,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涉及逮捕程序的细节也会有所不同。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07-31 09: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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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需逮捕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则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即完成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一般要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接到提请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时,检察院会批准逮捕,随后公安机关执行。这一程序确保了逮捕的合法性与审慎性,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对逮捕程序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31 08:3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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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方面:需严格把握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一般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二)人民检察院方面: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按证据、刑罚及社会危险性等条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
(三)公安机关后续执行: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及时执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07-31 08:2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