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我公司虚开大量发票,开票员有责任吗?如果开票员也是购票人,但不是法人,开票员有责任吗?如果死不承认是自己开的有什么责任吗?
从法律实务角度分析您的问题:关于开票员责任问题:
1. 即使不是法人,开票员作为具体经办人,如果明知是虚开发票仍参与操作,可能构成共同违法。根据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的主体包括直接责任人员。2. 若开票员同时负责购票,其责任会更重。因为购票环节能反映出主观故意,司法机关通常会认定其对虚开行为具有明知性。关于证据和抗辩问题:
1. 死不承认不能完全免责。现在发票系统都有操作留痕,包括IP地址、数字证书、审批流程等电子证据。司法机关会综合资金流、货物流等多方面证据链判断。2. 实务中常见的是,其他涉案人员指认、签字文件等书证也会成为关键证据。单纯否认往往难以推翻完整证据体系。建议处理方案:
1. 立即停止所有违规开票行为,避免损失扩大。
2. 如已涉案,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自首、补缴税款等争取从宽处理。
3. 注意保存能证明受指使或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具体责任认定要看案件细节,不同情节下处理差异很大。如需进一步分析,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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