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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诽谤罪被拘留怎么办

黎* 新疆-省直辖 名誉毁谤咨询 2025.07.26 11:23:00 480人阅读

因为诽谤罪被拘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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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诽谤罪被拘留,务必保持冷静,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并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与刑事辩护。

2.若觉得自身未构成诽谤罪,律师会协助收集证据,向办案机关提意见,争取撤案或不批捕。

3.若实施了诽谤行为但情节轻,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达成和解,取得谅解书可从轻处罚。

4.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陈述,无关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2025-07-26 16: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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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诽谤罪被拘留时,要冷静应对并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被拘留者,了解案件详情,提供法律帮助与刑事辩护。
2.若认为自身不构成诽谤罪,律师可协助收集证据,向办案机关提法律意见,争取撤案或不予批捕。
3.若确实实施了诽谤行为但情节较轻,可向被害人真诚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达成和解,争取其谅解,谅解书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4.整个过程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陈述事实,对于与案件无关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2025-07-26 15:0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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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因诽谤罪被拘留时,保持冷静是关键。及时委托律师是被拘留人的重要权利,律师能会见被拘留者,了解案件详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与刑事辩护。
(2)若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律师可协助收集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以争取撤销案件或不予批捕。
(3)若确实实施了诽谤行为但情节较轻,可尝试向被害人真诚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达成和解,获取谅解书,这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4)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陈述事实,但对于与案件无关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提醒:
不同诽谤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具体应对方案需根据实际案情判断,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6 14:2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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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诽谤罪被拘留应保持冷静,及时委托律师,若认为不构成犯罪可让律师协助收集证据争取撤案或不批捕,情节轻可与被害人和解争取谅解,同时要配合司法机关,无关问题有权拒答。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被拘留后及时委托律师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知识会见被拘留者,了解案件全貌,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进行刑事辩护。若不构成诽谤罪,律师能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收集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推动撤销案件或不予批捕。若确实实施了诽谤行为但情节较轻,通过与被害人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时,如实陈述事实是义务,但对于无关问题有权拒绝回答也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07-26 13:0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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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因诽谤罪拘留时,要尽快冷静下来,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律师能到拘留场所会见,详细了解案件详情,为被拘留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及专业的刑事辩护。
(二)若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可让律师帮忙收集能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并向办案机关阐述法律意见,以此争取撤销案件或者不被批捕。
(三)要是确实有诽谤行为,不过情节比较轻,可以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赔偿其损失,与对方达成和解,获取被害人的谅解。谅解书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四)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事实,对于和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025-07-26 12:10:0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首先诽谤罪是刑事犯罪,情节严重才能算构成诽谤罪。如果只是损害个人名誉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损失的话,那么当事人向警方报警,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当事人遭人损坏名誉无法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话,可以先尝试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受理的话,那么当事人还可以自己想办法去搜集证据,然后向当地人民,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二、诽谤罪赔偿要多少钱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大得多。同时考虑到侵权人的主观恶性,一般故意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要比过失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重。行为人在故意侵害他人权利的时候一般会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其主观的恶性较大,因此承担的责任要重一些。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试想如果一个人以杜撰名人的隐私出版而赚钱,那么必然会侵害受害人的名誉和隐私,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如果仅仅是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而没有针对其所获得的巨大收入一情节判处巨额的赔偿,那么赔偿就失去了惩罚的意义,侵权方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然会有更多的人从事这样的事情以取得暴利。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掌握一个度,才可以实现。对于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在发生这种行为是应该以较弱的处罚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对于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则应该处以较重的处罚。原因很简单,只有对于强势群体处以较重的处罚才可以真正达到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三、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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