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交上摔倒谁负责赔偿
在公交上摔倒,责任赔偿主体需分情况而定。
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启动等操作不当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需担责。依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没抓稳扶手、自身疾病突发等摔倒,公交公司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使乘客摔倒,由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建议乘客保留好现场证据,如视频、证人等,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在公交上摔倒谁负责
公交上摔倒责任认定需分情况。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等操作不当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应担责。公交公司对乘客有安全保障义务,司机是职务行为,其操作失误造成乘客损害,依《民法典》规定,公交公司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没抓稳扶手、自身疾病发作摔倒,公交公司一般无责。但公交公司若没尽到基本救助义务,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若因第三人行为致乘客摔倒,由第三人担责;若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公交公司若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三、在公交上摔骨折了谁负责赔偿
在公交上摔骨折,赔偿责任主体需分情况判断:公交公司责任:若因公交司机急刹车、启动不当等公交运营方过错致乘客摔倒骨折,公交公司应担责。依据《民法典》,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第三人责任: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使乘客摔倒骨折,由该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他人推搡导致,推人者负责赔偿。乘客自身责任:若因乘客自身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摔倒,如在车上奔跑、打闹等,公交公司一般无需担责。
当遇到在公交上摔倒谁负责赔偿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基础责任主体,还有两个关键细节值得关注:一是公交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到位。比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急刹车未提前提示等,这直接决定其责任比例;二是乘客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若因玩手机、未扶稳扶手等疏忽导致摔倒,可能会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此外,赔偿范围还涉及医疗费、误工费、后续康复费等具体项目的计算标准。如果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计算还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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