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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与看守所属于在一个地方吗

黄* 重庆-江北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7.22 17:12:24 398人阅读

拘留所与看守所属于在一个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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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留所和看守所一般不在一处,二者性质、关押对象有别。
2.拘留所用于执行行政拘留,关押受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者,他们违法情节轻,未涉犯罪或情节轻微。
3.看守所关押被逮捕、刑拘的嫌犯、被告,部分剩余刑期短的罪犯也在此服刑。
4.因功能和管理需求,二者分开设置,利于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

2025-07-22 19: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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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留所和看守所通常分设,这是由二者性质和羁押对象差异决定的。拘留所主要针对受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人员,这类人员违法行为较轻,不涉及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看守所则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定期限内的罪犯。
2.分开设置有诸多好处。不同类型人员的监管需求和改造目标不同,分开设置能实现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针对性,有助于更好地进行教育改造。
3.为保障不同场所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效果,相关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使其能根据不同人员特点开展工作。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和教育体系,确保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2025-07-22 18:3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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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设置地点通常不同,这主要源于二者性质有别。拘留所针对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或司法拘留的人员,这类人员的违法行为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或犯罪情节轻微。
(2)看守所则用于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特定剩余刑期内的罪犯,涉及的是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相关人员。
(3)基于不同功能和管理要求,将二者分开设置能更科学地对不同类型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利于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工作。

提醒:
若身边有人涉及被拘留或羁押,需准确区分是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以便依据不同情况采取合适法律措施,案情不同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2 17:5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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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拘留所和看守所通常不在一个地方,二者会分开设置以进行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
法律解析:
拘留所和看守所性质与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用于对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执行拘留,羁押受行政拘留处罚或司法拘留人员,这些人违法行为较轻,不涉及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看守所则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一定期限内的罪犯也在看守所服刑。基于不同功能和管理要求,分开设置便于对不同类型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是遇到与拘留、羁押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22 17:3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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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人员家属
若家属想探望此类人员,应前往拘留所。提前了解拘留所的探视时间和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按照流程进行探视,给予被拘留人员关心和支持。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剩余刑期较短罪犯的家属
若要探望他们,需前往看守所。要关注看守所的探视政策,可能需要提前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025-07-22 17:13:5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拘留所与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羁押场所。它们的羁押对象、羁押期间、会见权与不得羁押的情况都会有所不同,相对于拘留所而言,要求更严格、更规范,这是由它们所羁押的对象的违法程度不同所决定的。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羁押在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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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3 18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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